

为了弘扬民族精神,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进我校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我校将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要求全体学生用心、用情、用行动歌唱,歌唱祖国的繁荣昌盛。在重温经典红歌的同时,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增强学校文化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抒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激发他们更努力学习、立志报效祖国的巨大热情,开展“童心向党”的歌咏比赛。
二、活动时间:
高一年级:2013年8月
高二年级:2013年10月
三、活动对象:
高一、高二学生
四、活动要求
1、演唱内容:高一年级参赛各班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为校歌),高二参赛各班演唱一首曲目。
2、可根据歌曲内容,进行演唱艺术加工和创新。如:加入简单动作、领唱、声部分唱等,力求形式新颖。
3、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求统一、整洁、美观。
4、合唱指挥节奏准确,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指挥者必须是本班学生)。
5、每班全体学生都要参加。
6、每首参赛曲目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上下场要快、静、齐。
7、精神风貌良好,保持会场纪律与卫生。
五、评分标准:
1、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并清晰、和谐。(2分)
2、演唱的感情要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思想感情。(2分)
3、能够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2分)
4、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得体大方,能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2分)
5、指挥节奏准确,有表现力和感染力。(2分)
注:评分最后结果以10分制进行计算,取该班的平均分。
六、比赛歌曲要求:以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广为传唱,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革命和英模人物、歌颂和谐社会建设、歌颂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要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乐观健康。
七、 奖励办法:
以年级组为单位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上海市第二中学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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