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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记市二中学第五周升旗仪式
发布时间:2018-03-21 作者:胡可然(高一9班)曾阳曜坤(高一9班) 浏览次数:2614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记市二中学第五周升旗仪式

撰稿:胡可然(高一9班)曾阳曜坤(高一9班)

审稿:张曹洁(高一8班)

摄影:袁詠 王晓彩

2018年3月19日清晨,天气微凉,市二中学两校区分别开展第5周升旗仪式。本次升旗仪式由高二1班陆嘉铭同学和高一9班俞越同学分别主持。主题是: 志愿我行,润物无声——暨市二中学优秀志愿者颁奖典礼。

有一种精神叫作奉献,也有一种职责叫做志愿,有一群人每天都在默默地给予我们帮助,为这个社会注入自己的爱心和力量。在市二学子中,不少同学奉献出他们的力量,积极参与了志愿者的活动,也涌现了一批优秀志愿者。升旗仪式上,校党委副书记马强老师和政教副主任李拥军老师宣布了我校荣获2016-2017学年“徐汇区十佳志愿者”、“徐汇区优秀志愿者”以及“上海市第二中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同学名单并为他们颁奖。

随后,徐汇区优秀志愿者代表龚铭哲同学和丁文辉同学分别作题为《奉献 友好 互助 进步》的发言。在永康校区,龚铭哲同学结合自身的经历,认为志愿者活动是充实而不乏亮点的,而无论最终的成果如何,更加重要的是过程,真诚付出才是志愿服务的真谛。同学们能从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增长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不仅付出了艰辛与汗水,也享受了难忘的职业体验。他也呼吁在场的同学更应该抓紧学习之余的空闲时间投入到校内外的志愿服务中去,而不是局限在规定的40小时范围内,这才能真正做到志愿服务,为学校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梅陇校区,丁文辉同学谈到,志愿服务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让这个社会能像我们对他一样对待我们。他认为虽然工作繁忙,但能为传播求真务本,“勤、朴、勇、诚”的市二精神尽一份微薄之力让他感到满足。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享受着别人给我们提供的许多便利,同样,同学们也应该把自己所享受到的便利再一次分享给别人,继续互惠互利。这是丁文辉同学理解的志愿者精神。其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获多或少体现了志愿者精神,志愿者精神实实在在地存在于同学们的生活里、行动之中,像这春天的喜雨一般无声地滋润着校园。

诗圣杜甫在《春夜喜雨》中写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志愿服务就像春天的好雨一样,平时不显山露水,但在无形间整个社会都因此得益。让每个市二的学生都能做一个以传递爱心,乐于奉献,不求回报为宗旨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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